【陈师孟风暴】李复甸/陈师孟有尊重监察职位吗?
▲李复甸指出,陈师孟以替陈水扁出气报仇为出发点,立案察承审法官,破坏监察院的办案原则与自律规范。(图/记者杨亚璇摄)
●李复甸/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
总统大选之后,没有甚么咸辣的新闻,正在淡得发慌的时候,冒出了陈师孟调查法官的烂事,引发全国八成法官的反弹,逼出许宗力院长护卫法官的强硬发言,最后逼使陈师孟不情不愿地宣布辞职。
监察院是纠错单位
监察院,是维护人权的机构,是纠正行政体系、督促谨慎奉公、力行善治的必备机构;是司法体系未能依法判决,提出质疑,再经司法程序审理救济的纠错机构。
近年大众谈论的美和市案、高铁案、江国庆案、徐自强案、郑性泽案、后丰大桥坠桥案,都是监察院调查,引起社会瞩目后,能依法处理。
许多被误审错判的冤案,都是监察院调查在先,引发社会舆论后得到改善。任何人或政党,当受到委屈无处可诉时,都还是找上监察院;贪官霸吏去不掉、怠政弊案查不清,甚至恶法释宪提不成,最后都只有找监察院。
监察院当然该是司法的纠错单位,监察委员当然可以调查法官的违法失职。但是,法官依法独立审判,监察权的行使有其限度。陈师孟以替陈水扁出气报仇为出发点,立案察承审法官,则是自失立场,而且破坏了监察院的办案原则与自律规范,换得法官奚落反弹也是自招。
监察委员必须超出党派意识,避免个人恩怨,早已成为监察院铁则。
从第一届增补监察委员到第四届,所有监察委员莫不恪守。以第四届监察委员为例,在出任之前,虽有国民党、新党、台联、亲民党、民进党或是无党籍的背景,但一经宣示,均能将原先的党政思想放下,更没有任何一人挟政党的意识形态于案件之调查之中。
民进党创党大老江鹏坚、康宁祥和黄煌雄,都在监察院担任重要的脚色,都一本独立公正的原则,为社会公益公平而努力。在监察院调查案件,绝没有派系与阵营的区划。
马英九在第五届监委任命之时,并未顾及各政党背景,提名因而未能顺利通过。在蔡英文补提名时,亦未一秉至公。结果在监察院形成两个壁垒相互对立叫阵,更是监察史上向所未有。
▲李复甸指出,第四届监察委员虽来自不同党派,均能将原先的党政思想放下,更没有任何一人挟政党的意识形态于案件之调查之中。(图/记者屠惠刚摄)
监察委员应尊重职位
一些热衷台独的人士幻想从「废五权」着手,以达废《中华民国宪法》,最后推翻中华民国。便不经思考地声称,世界上只有中华民国有监察院,因此欲去之而后快。
事实上,监察权是任何一个民主共和体制,都必须具备的制衡功能。美国在十八世纪接受洛克与孟德斯鸠的理论,宪政以三权分立为架构,行总统制;英国实行君主立宪;有的国家把监察权放在国会中,也有放在行政权之下的。即使是专制体制也都还有监察权存在。除非实行法西斯,政治制度上不可能少了监察权。
民国成立,已无皇权,又不行总统制。从传统专制政体的台谏制度移植到共和政体,确实要有其调整适应的过渡期。多年来,监察院委员们独立公正办案的传统,行使职权自我节制,已使监察权逐步健全。
《监察法》去年修正,更将监察院建立成人权的护卫专责机关,当然更要对司法有以制衡。监察权如何拿捏分寸,就在监察委员能否公正无私,是否尊重这个职位?
若监察委员自己不自我尊重,将自己称为「尖尾」,满嘴的尖酸怨怼,又能得到谁的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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