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斗殴打死人 屏东男刘正富再审无罪遭逆转

刘正富13日亲自前往高雄高分院听取判决结果,对于被判回有罪,刘正富相当不能接受,走出法庭时,全程低着头,神情相当落寞,甚至红了眼眶,一度无法言语。(洪浩轩摄)

屏东男子刘正富遭指控2004年卷入一起斗殴致死案,被法院判处9年徒刑定谳,入狱服刑后,刘正富透过冤狱平反协会声请再审获准,高雄高分院再审大逆转,改判无罪,检察官不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13日再审更一审又再改判刘正富有罪,判刑8年4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04年8月19日晚间阮姓少年与林姓少年因为一名女子争风吃醋,发生感情纠纷遭到林姓男子殴打,阮姓少年心有不甘,便向周姓友人哭诉,周男、阮姓少年、林姓少年等人20日凌晨约林男在屏东县万峦乡万金营区大门前谈判。

没想到,双方谈判未果,两边人马持木棒及铁条等武器大打出手,周男与2少年人数众多、声势浩大,林男遭痛殴后随即逃跑,但林的友人包男疑似在冲突中遭前往助阵的刘正富不断殴打,导致包男头部受到重击倒地,送往医院急救后仍不治。

刘正富被屏东地院依伤害致死罪,判处10年徒刑,而二审高雄高分院则改依杀人罪处徒刑20年,后来更一审依改判9年,上诉最高法院被驳回定谳。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帮刘正富向最高检察署提起非常上诉3次、再审一次,直到提出第二次再审才因为法官认为罪证不足翻案成功获判无罪,而13日高雄高分院再审更一审又判回有罪,应执行8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刘正富13日亲自前往高雄高分院听取判决结果,对于被判回有罪,刘正富相当不能接受,走出法庭时,全程低着头,神情相当落寞,甚至红了眼眶,一度无法言语,在旁的亲友与冤狱平反协会成员不断给予鼓励及安慰,他们也强调对于判决结果相当失望,收到判决书后会与律师研议后续作为,一定会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