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撇下烂醉女友母子!童惨被撞死 苗栗男一审判无罪二审逆转

芎男暗夜撇下烂醉女友与她幼子,岂料,童遭车撞死,二审依故意对儿童犯遗弃致人于死罪判刑1年6月。(资料照片)

苗栗芎男与女友姚女2019年间喝了一天酒后,带姚的5岁儿子陈童3人从住处走到附近菜园工寮睡觉,途中,芎留下姚母子先行前往,岂料,1小货车行经不慎撞上母子,陈童伤重不治。家属控告芎遗弃致死,他辩称,姚当时清醒、能走路,一审判他无罪;二审以姚证称已喝茫醉倒,酒测高达0.93毫克,已意识不清,无法照顾儿子,判芎男徒刑1年6月,可上诉。

芎男、姚女及陈童在苗栗县同住,2019年8月9日当天芎、姚从一早9时起在住处附近的菜园工寮喝酒到中午,回家又喝到晚间9时,3人晚间9时57分走回工寮,行经流东溪桥上时,发现陈童未跟上,芎回头找人,晚间10时2分带回交给姚,即先前往工寮。

流东溪桥路狭,未划分向标线、无夜间照明,彭男开小货车行经,不慎撞上母子,陈童头部右侧5处伤口、右肩受伤骨头外露、左大腿变形,送医救治因头部外伤、颅骨骨折、脑挫伤及中枢神经休克不治。姚女受左肩、手肘挫伤,未提告,彭男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5月,缓刑2年确定。

陈童家属以陈童仅5岁,仍无自救能力需人照顾,而姚女当时无法妥善照护儿子,控告芎男遗弃致死。

芎男辩称,他离开时,母子都还能在桥上走路,他到工寮铺床就睡了。

姚女先证称,她身体不适躺在桥上休息,芎将孩子留在她身旁时,她叫孩子靠边一点,不然很危险,自己就睡着了;事后改口说,她当时已醉倒,不知道芎将孩子带来身边,她被车灯照醒,但爬不起来,小孩才被撞,否认曾叫孩子靠边一点等语;她并称,与芎吵架,她气喘发作,躺在桥上倒下就不省人事,被车撞才醒来。

有目击车辆作证,案发时见姚女倒在桥上、小孩坐在桥边,姚女当时昏迷,叫也叫不醒,才打电话叫119。

一审法官勘验监视影像,发现姚女当晚9时58分还独自行走,芎带陈童在晚间10时2分返回,前后仅4、5分钟,认定姚当时意识清醒也不是全然不可采信,不能排除芎离开后,姚才陷入无意识或昏睡,而判芎男无罪。案经检察官上诉。

二审法官认为,不能以姚女在案发前几分钟能独自行走,就认定芎将孩子带来时,她意识清楚。此外,姚女8月20日零时的抽血检验换算酒精浓度为每公升0.93毫克,酒精浓度极高,可认定案发时已酒醉,且情绪不稳昏倒而意识不清,已无法照顾儿子。

二审法官认为芎男遗弃母子离去,与陈童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撤销原判决,依故意对儿童犯遗弃致人于死罪,判芎徒刑1年6月。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喝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