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性泽冤狱获赔1728万…再控警刑求「电击生殖器」 请求国赔遭驳回
▲郑性泽冤狱4322天,逆转获判无罪后,控诉遭到丰原警方刑求。(资料照/记者李忠宪摄)
郑性泽遭控2002年涉嫌枪杀刑警苏宪丕,全案2016年再审时,郑终逆转获判无罪定谳,并针对关押长达4322天的冤狱获得国赔1728万8000元;但事后郑再控当时被逮捕时,遭到丰原警方刑求,不但以湿毛巾覆盖口鼻、殴打头部,甚至还电击他生殖器、拇指前端,借此逼迫他写下自白书,因此求偿精神抚慰金165万元。台中地院审酌,认为郑请求无理由,予以驳回。
死囚郑性泽2002年卷入「丰原十三姨KTV杀警案」,当时郑与遭到通缉的黑道大哥罗武雄前往丰原KTV饮酒,期间罗与包厢小姐发生龃龉,愤而持枪射击天花板、酒瓶滋事。丰原警方接获密报后,得知罗武雄也在其中,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并与之发生枪战,事后率先冲进现场的刑警苏宪丕、与罗武雄双双中枪毙命,人在现场的郑性泽因此遭怀疑是射杀苏警的凶手。
郑性泽入狱后一度被判处死刑定谳,经台中高分检认定起诉错误,为他声请再审,2016年重启判决后,终于逆转判处郑无罪定谳。郑性泽冤狱长达4322天,事后向法院声请赔偿;法官审酌郑性泽家庭、经济等一切情状,以1天4000元计,判赔郑1728万8000元。
▲郑性泽因卷入「丰原十三姨KTV杀警案」而遭检方起诉,一度判决死刑。(资料照/记者宋良义摄)
在获得冤狱赔偿后,郑性泽再以当初遭逮捕后,被丰原警方刑求为由,请求丰原分局赔偿精神抚慰金165万元。郑性泽主张,2002年1月6日被员警于办公室蒙住双眼后,随即被带到类似地下室的处所,警方以绳索将他捆绑后,以毛巾覆盖口鼻、再以清水将毛巾灌湿,使他无法呼吸,同时还恫称将以辣椒水灌湿毛巾;后警方又脱下他裤子,在他生殖器前端、拇指前端分别系上线状物后通电,以此刑求、要求他写下自白书,同时警方还殴打他头部,恫称「不快写就要带去再修理」等语,郑因此被迫写下不实自白书,事后遭检方依杀人罪起诉、判死确定,冤狱长达4322天。
对此,丰原分局则辩称,郑性泽虽然获判无罪,但是否遭到刑求部分,历审认定不一,实属罗生门,无从认定郑确实有受到警方刑求,且再审程序中法官也当庭勘验郑写自白书时的录影画面,亦未见到刑求情形。
法官审酌,由于郑性泽于辩论终结前难以叙明、举证警方执行职务时对其有刑求之不法侵害行为,因此认为郑请求赔偿无理由,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