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义杀父弑母遭押2年后获释 最高法院撤销裁定

检方指控,41岁的王男与妻子陈丽雅,因积欠40万元的卡债,合谋弑亲夺产诈保,他们在2014年10月5日以捕捞虾子为名义,将70岁患有智能障碍的母亲骗到溪边,以手压住其头部将她活活溺死,再打电话向消防队求助,佯称母亲捡拾梳子不慎落水。

母亲死后,王男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检察官查觉有异对他约谈测谎后,他随即举家迁移并欲出国前往印尼,警方紧急在机场将他逮捕,经调查发现,王男的75岁父亲也因不明原因死在溪中,检方讯后将王男夫妇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起诉。

南投地院将王男杀母部分判处无期徒刑,弑父部分由于证据不足,夫妻2人都获判无罪,案经上诉后,律师声请重新鉴定,台大的鉴定却认为「王母跌溪撞头溺毙成分居大」,台中高分院因此裁定,将羁押2年又6天的王男无保停押、当庭释放,但限制出境、住居。

检方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只凭着新的法医鉴定报告,也没传唤鉴定人进行调查,就让王男无保释放,裁定理由没有完备,需要重新再评估王男是否有羁押必要?应否具保或无保释放,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二审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