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员陈科名涉伪造弃土合约 二审仍判无罪

新北市议员陈科名涉嫌伪造弃土合约,二审仍判决无罪。(翻摄画面)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陈科名、新北市清洁队员徐士健,被控涉嫌伪造弃土买卖合约、放水,让业者少罚24万元。一审判2人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检方上诉,2人仍判无罪。

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若一、二审皆判无罪,除有判决违宪或违司法解释外,不得上诉。因此检察官要上诉的门槛极高。

检方起诉指出,联振胜工程公司在2015年2月起承揽新庄某建案剩余土石方清运工程,但清运车辆开进合法的土石方资源堆置场绕场后便开走,随即以台币1000元或1300元转售给桃园大溪、五股砂石场,弃土则随便弃置,经新北市工务局发现后,工地遭停工。

但停工期间,业者仍继续清运,同年6月在新庄区遭警拦查,因无法出示写明废弃物、剩余土石方产生地及处理地点的证明文件,警方通知新庄区清洁队值勤车组长徐士健前来处理,徐男疑放水让联振胜可日后补提证明文件。

联振胜公司颜姓经理以陈科名秘书身分请托徐男,并请陈致电环保局,相关涉案人制作假的废土买卖合约书、补拍载运土资场倾倒照片,让联振胜以7天内补提相关证明文件方式逃避裁罚30万元,最后仅裁罚6万元,检方依伪造文书、图利罪起诉2人。

新北地院一审认为,陈、徐2人犯罪事证,判处2人无罪。检察官上诉后,高院今驳回上诉,仍判2人无罪。

不过,陈科名另被控于2017年接受厂商关说,并收贿20万,让市府违筑拆除大队缓拆违建厂房,并让业者趁机自行拆除新盖违建,留下旧有建筑,避免整区厂房遭市府拆迁,最高法院今年3月判处陈7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并追征其犯罪所得20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