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神」梁幼祥涉变造水产有效日期 二审仍判无罪

美食家梁幼祥涉卷入变造海鲜产品有效日期一案。(梁幼祥提供。本报资料照片)

有「台湾食神」称号的美食家梁幼祥2016年遭控卷入「祥而盛」变造海鲜产品有效日期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梁无罪,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仍判他无罪;「祥而盛」公司负责人陈幼祥一审判刑10月,二审仍判10月但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20万元。

2016年9月间,检方展开侦查,指控「祥而盛」公司涉嫌将卖相较佳的冷冻水产品,以加工日期标示为制造日期,再以加工日期加计2年,制造新的有效期限,重新贴标在这些产品外包装上,贩售给餐饮、饭店业者。

检方起控「祥鼎康」公司顾问梁幼祥涉指示不知情的工读生等人,到「祥而盛」公司运回339罐鲍鱼罐头后,再交由「祥鼎康」公司员工印制不实的有效期限标示于罐顶,再将这些罐头送回「祥而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