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选民免费餐会 新北市前议员张晋婷判刑

议员张晋婷(右)涉嫌于竞选期间,招待选民饮宴,去年被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新北地院今判处4年6月徒刑。(资料照,庄中隆摄)

新北市前议员张晋婷于九合一选举期间,涉嫌透过竞选干部举办餐会贿选,事后被判当选无效确定,由同选区落选头陈明义递补当选,去年5月被新北检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新北地院30日判处张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

检调指出,张晋婷家族经营观音山开发公司,为了巩固家族殡葬事业,争取代表民进党参选第2届新北市议员不料党内初选张晋婷中箭落马,决定脱党改披台联战袍,并以2万6千多票成功连任,但议长改选时,张疑跑票遭台联开除党籍

检调追查,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张竞选团队核心幕僚吕文灿林宥腾等人,为了寻求选民支持,以「座谈会」、「干部会议名义花费40多万在海鲜餐厅举办10场免费餐会,招待设籍新庄区多位选民,张更到场逐桌拜票

事后,张晋婷及吕姓4名干部被依违反《选罢法》对有投票权期约贿赂罪嫌起诉,张遭检调认定涉嫌贿选,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去年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由同选区的陈明义递补当选。

判决指出,担任竞选总部执行长的吕文灿因不堪负担餐费费用,向控管总部开销的吴建民请款,10月初拿到8万余元补助,由于选举花费皆须向张晋婷报告,张至少在10月初这非「座谈会」,却仍到场参与。

新北地院审酌证人供词订桌资讯吕男帐户纪录,痛斥张背离任用贤能目的,败坏选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处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