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组「红色队伍」涉《国安法》?高检发交北检调查
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白狼」张安乐,因今年1月接受大陆央视访问时,宣称要在台湾发展「红色队伍」,宣扬「和平统一、阵前起义」理念,遭民众向台湾高检署检举,高检署3月30日传唤张到案后,认为张遭控的《国安法》发展组织罪,并非二审侦查案件,已签结全案,另发交台北地检署依法侦处。
张安乐是在今年1月间,接受大陆央视访问时透露,他靠过去的江湖背景,打算找昔日兄弟参加活动,以及吸收中南部年轻人,让他们「由绿转红」,发展红色队伍宣扬和平统一。民众向高检署告发张疑涉《国安法》发展组织罪。
高检署签分「他」字案侦办,承办检察官3月30日首度以他字案被告传唤张安乐,张在应讯前表示,他是面对别人不敢讲、不敢碰的两岸问题,「何罪之有」,强调自己不会认罪,并感谢高检署给他这个机会,讨论攸关台湾人民生死的问题,称这个政府一直挑衅,自己却躲在立法院吹冷气,「有种到前线去嘛」,痛批官员不负责任。检察官讯问2小时后,将张安乐请回。
庭讯后,张安乐表示,他已向检察官解释组「红色队伍」的目的,是要把台湾的中国人找出来,只要台湾有中国人,两岸就能和解,台湾的中国人消失了,那就是战争。因为都是中国人,双方只是政治体制不同,这可以商量,制度是与时俱进,两岸都跟40年前不一样了。
高检署日前审酌本案,认为张安乐尚无涉犯《刑法》内乱、外患罪的问题,而且民众告发的《国安法》发展组织罪,为一审侦查案件,并非高检署侦查案件的范围,因此已将本案签结,另发交由台北地署另为适法处理。据了解,北检收案后,仍会择期传唤张安乐说明,以厘清案情。
根据《国安法》规定,「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该法已修法加重刑责,依法可处7年以上徒刑,得并科5000万至1亿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