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买房却诈领万元美金房租补助 外交部女官员贪污罪起诉

在美买房却诈领万元美金房租补助 外交部女官员贪污罪起诉。(中时资料库)

最高检察署因检察机关针对公务员4种诈领小额补贴案件,究竟以贪污罪或诈欺罪追诉,见解歧异,作出统一标准,以诈欺罪论处。但也不是类似诈领补助案件,全以诈欺罪究办,例如外交部驻亚特兰大办事处王姓一等秘书,在美买房子,却涉嫌诈领房租补助1万多美元一案,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王女诈领案性质不属于该4类案件,仍依贪污罪起诉。

最高检察署认为,公务员加班费、值班费、差旅费及休假补助费等4类案件,检察机关侦办究竟以《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领财物罪、或《刑法》诈欺罪论罪,存在不同见解,因前者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有所差距,最高检为避免侦办标准不一,影响检方公信力,基于检察一体原则,日前统一追诉标准,将这4类案件以普通诈欺罪论处,至于其他性质个案则视具体案件情节,则由各检察署参酌研讨会认定。

针对王姓外交官员诈领房租补助案,北检调查,依据《驻外人员房租补助费支给规定》,驻外人员或配偶于驻在地有自有住宅,应报请核定按月支给房租补助费基本数每月410美元,但王女于2018年7月31日与丈夫在美购置房屋后,却仍按月请款1410美元房租补助,至2018年8月14日止浮报483.86美元。

之后,王女在申请补助时,隐匿买房情事,在申请表上不实勾选「于驻在地无自有住宅」,并检附资料,自2018年8月15日起,每月领取1410美元房租补助,至2019年5月31日止,共为9548.4美元。总计王2次共诈领1万32.26美元。

直至2019年5月,王女得知外交部调查她时,才缴还补助。案经调查局、廉政署移送北检侦办。北检调查时,王女辩称当时因美国房子整建中,无法入住,加上照顾幼儿,未注意补助规定,没有诈领意图。但检方不采信,认为王女第一次犯行是「消极」利用外交部承办人员错误认知,第二次犯行则是主动填具不实资料,「积极」诈领。

检方认为,王女诈领驻外人员房租补助,与最高检统一追诉标准的公务员4种诈领小额补贴案件性质不同,王女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领财物罪、《刑法》伪造文书罪,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