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对「车」没有明确定义 酒驾骑单车摔死获判理赔

▲酒驾致死层出不穷,治标却没治本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柯姓男子前年因为骑单车摔车死亡,家属产险公司要求给付身故保险金300万元,产险公司以男子酒驾拒绝给付,台北地方法院认为,现行法规对车没有明确定义,泛指的原动机动力交通工具,脚踏车不包含在内,因此判产险公司败诉。

男子骑着脚踏车穿梭车阵中,已经够让人捏一把冷汗,只见他一边骑一边晃,因为他还喝了酒,果然下个路口出车祸了,这名男子算幸运的,还能坐在警局酒精浓度台北市有一名柯姓男子在101年因为酒驾骑脚踏车,摔车伤重不治,家属向产险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300万元。

产险公司认为,柯姓男子违法酒驾,依约不必理赔。但台北地院认为,双方契约并没有对车有明确定义,加上现行法规所指的车是具原动机动力,不包含人力脚踏车,因此判产险公司败诉。

网路名人蔡阿嘎宣导影片中,「喝完酒之后,可以骑自行车吗?不行,醉不上道知道吗?」很多驾驶人会心存侥幸,认为骑脚踏车比较不会被抓到酒驾,但今年3月开始,警方已经加强取缔。

今年4月间,有一名男子已经喝茫了,还和警察「卢来卢去」不是开车、没有骑机车,酒驾男子理直气壮,员警要送他回家,他坚称「我骑脚踏车」。脚踏车酒驾顶多罚300到600元,和汽机车酒驾简直天差地别,似乎很难起到警示作用。

北市交通大队副大队长林基田指出,「对自行车他的罚则是回归到慢车行人部份,所以他没有办法规范汽车、机车35条的处罚规定,在修法方面还须要做一番努力。」不管罚再多再重,还是要驾驶人有自觉,否则一时贪杯代价害人也害己。(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