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女友「有心改过」? 郑成宇被判有期15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爱不到,就杀了她?两年前郑成宇因和张女协议分手不成,在无法挽回的情况下,竟拿出预藏的水果刀猛刺女友左胸深达10公分,自己却临时放弃「同归于尽」的念头,也无视女友求救,最后张女失血过多死亡。高院考量郑男「有心改过」,将原本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郑成宇刺杀女友后,从台中北上开了200多公里。更二审期间,他经常写信向张家表达悔意,并当庭道歉,但家属表示,「每看一次心痛一次」,要他别再写了。(图/资料照片东森新闻

张女大出血时,曾哭求郑男将她送医,而郑男只是载着奄奄一息的女友,开车200公里北上基隆任凭她在车上失血断气

警方发现,郑男于案发当天写下,「我的直觉就是只要她在我身边,我做什么都愿意,只要不是伤天害理都行,但是这能发生吗?只怕是不能,所以我只能采取激烈的手段了」等书面内容

然而最后郑男孩是选择「伤天害理」的手段,法院根据他所写下的书面之词,认定这是预谋杀人;郑男则辩称,曾打电话托朋友帮忙报警,但法官认定郑男只是告诉朋友犯行,并未委托自首,因此一、二审都判郑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后因郑男与被害家属达成500万元和解,也多次于书信方式,向张女家属忏悔,高院考量郑男「有心改过」,改判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