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盼14年!检方列「7大新事证」 死囚郑性泽重审获释

▲杀警死囚郑性泽,关押14年后重审裁定无羁押必要,3日下午4时许获释。(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死囚郑性泽2002年时涉嫌丰原KTV杀警案被判死刑定谳,至今已被关押14年,台中高分检日前重新检阅卷证,并将殉职苏姓员警解剖报告再送鉴定,提出7大新事证,向台中高分院声请再审,3日下午开庭后,检辩双方认定没有羁押必要,郑性泽遭裁定限制出境出海,由台中高分检开立释票后放人。

郑性泽2002年1月5日与罗武雄等6男1女共赴台中丰原「十三姨KTV」喝酒唱歌,期间喝醉的罗武雄因包厢小姐等问题,愤而在包厢内开枪,警方获报后赶往现场与郑、罗二人发生枪战,最后罗武雄与员警苏宪丕双双中弹身亡,身受枪伤的郑性泽被认定是杀警凶嫌,于2006年判处死刑定谳。

郑性泽在获判死刑后,由于案情疑点重重,冤狱平反协会与废死联盟都曾拍摄纪录片《我无罪,我是郑性泽》,呼吁司法重审,还郑性泽清白。台中高分检重新检视卷证,发现能证明郑性泽非杀警凶手的7大新事证,认为足以动摇原判决,因此声请再审。

检方提出7大新事证,成检为死囚声请再审首例。(图/东森新闻)

第一、检方在苏姓员警原相验照片发现,解剖报告中未记载的2个创口茶几、地面血迹型态,因此研判苏警应是弯腰时中弹,而非侧身倒地时遭郑补枪致死;加上从弹道方向、弹壳位置研判,推断罗武雄开枪射击苏警可能性高于郑。

第二、检方认为,罗武雄被击中心脏后有当场未立即毙命的可能,依国外文献显示,人体心脏中弹后至少还能维持意识10至15秒。

第三、枪杀苏警的制式克拉克手枪经国外专家测试,1.7秒可射击10发子弹,因此判断罗武雄中弹后仍开枪射击的机率很高。

第四、检方查阅现场图及照片,发现苏警从中枪到倒地时间不超过2秒,郑性泽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移动至罗武雄位置补开2枪。

第五、当时警方已展开火力反击,若郑性泽移动到罗武雄位置朝苏警开枪,不可能仅有小腿中弹。

第六、此为室内枪击案,除郑性泽外,坐在他两旁的萧女右手梁男左手也被验出有火药残迹,不是只有郑手部有火药残留,显示有交叉污染情形,无法依此推断郑性泽就是开枪杀警的凶手。

第七、据郑性泽自白内容显示,「是在罗武雄向警方射击时,持改造手枪,坐躺在沙发上,朝警开2枪」,与苏警遭「同一把制式克拉克手枪射中3枪」的是时差异极大。

郑性泽3日在台中高分检开立释票后,于下午4点30分走出台中看守所,受访时哽咽地说,「谢谢所有为他冤狱平反努力的人」,并紧紧拥抱母亲,表示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陪妈妈吃饭!

得知判决结果后,民进党立委、准文化部长郑丽君晚间于脸书PO文表示,能看到「郑性泽案」得获再审,露出平反曙光,最后获释,这迟来14年的公平审判是郑妈妈今年母亲节最棒的礼物;但殉职苏警同仁现任丰原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廖干甫说,不相信郑性泽是无辜的,郑出庭时坚称没有开枪,将责任全推给已故的罗武雄,「一个拥枪自重的郑性泽,现却被塑造成无罪英雄」,对此感到相当无奈。

案发后郑性泽父母坚信「儿子是清白的」,苦盼14年终于等到儿获释。(图/东森新闻,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