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性泽案有搜证影片却没拿出? 警政署:仅拍照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郑丽君及亲民党立委张晓风3日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并请来因为2002年台中KTV枪击案被判死刑的郑性泽其律师罗秉成到场(如下图,记者王文萱摄),质疑警政署多次声称没有录影,但郑的律师团却发现有警方拿着摄影机在命案现场的照片,令人质疑内有隐情。对此,警政署说案子已进入司法程序,会尊重审判与调查结果。
罗秉成指出,郑性泽现仍于看守所等待机会证明清白,但现在已追讨2年,「这卷录影带还追不到」,而这卷录影带到底有什么内容,以及失踪的录影带究竟在哪?他也不断重申,「到底是不见,还是不敢拿出来?」警政署澄清,案发后于现场勘查时,相关案发人员都已离开现场,鉴识勘察人员则是以照相将环境及相关迹证拍下,没有录影;而郑性泽遭逮捕时,曾经承认自己有朝苏宪丕补开枪,复讯时,郑也对检察官承认此事,但检警带他前往现场模拟时,郑却推翻先前的说法,否认有开枪,当时警方有录影下来,把他否认开枪的供词及影片交给检方。
另外,郑性泽于地检署时,跟检察官说是因为遭受警方以水灌入口鼻、电击他的嘴巴与生殖器等刑求后,身体无法忍受才会说自己有犯案;但警政署表示,检方侦查时,曾经调查相关员警是否有刑求郑性泽,但并没有任何发现。
有资深员警认为,鉴识技术现在已经越来越进步,可惜11年前尚在摸索,技术不能跟现在相提并论,鉴识的专业也较为不够,才会产生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