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器官捐赠 医院接收意愿不高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法务部21日执行6名死刑犯,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李伯璋表示,国内进行器官移植医院对死刑犯器官捐赠意愿不高;目前枪决的6人当中3人愿意捐赠器官,曾思儒因患B肝、戴德颖遭医院婉拒,均未能如愿,仅陈金火完成器捐程序

法务部证实,法务部长曾勇夫20日签署死刑犯曾思儒、洪明聪黄贤正、陈金火、广德强与戴德颖执行令,今晚已执行完毕。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李伯璋表示,2008年国际移植医学会(The Transplantation Society)发布「伊斯坦堡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stanbul)」,明文禁止器官买卖、器官移植旅游利用死刑犯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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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璋表示,依国际伊斯坦堡宣言,国内移植器官医师都应重视这个问题,他知道这次执行的死刑犯中北、中、南各有1名想要捐赠器官,不过从事移植器官医院的移植团队持保留态度,没有很想要执行摘取器官手术的意愿,这仍有许多伦理价值观考量

李伯璋表示,国内已经有许多移植医院,包括长庚医院奇美医院、成大医院、义大医院等态度保守,原本亚东医院一度有意愿,不过捐赠者心脏功能不好又有B型肝炎,而没有进行捐赠。

器官捐赠协会秘书长吴英莱表示,目前国内等待器官捐赠者约8000多人,死刑犯也是人,应该同等看待,死刑犯被枪决代表罪恶的结束,而捐赠器官是爱心的起头,社会应该多给予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