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1年偷吃小鲜肉!轻熟女床上被抓包要离婚:老公一直念

▲彭女偷吃小鲜肉丈夫抓包。(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彭姓女子结婚不到1年,便因偷吃徐姓小鲜肉被庄姓丈夫抓包后,主动向法院诉请离婚。对此,新北地院认为,彭女先破坏双方婚姻关系,属于责任较重的一方,不得向丈夫请求离婚,日前依法驳回,全案可上诉。

据《联合报》报导,29岁的彭女2016年5月和庄姓男子结婚后,又在2017年3月被对方抓包跟17岁的徐姓少年偷吃。庄男抓奸时气到不行,当场提告彭女、徐男妨害婚姻。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通奸罪判彭女3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民事部分,庄男向彭女、徐男各求偿20万元及10万元的侵权赔偿。

▲彭女无法接受丈夫事后一直念,决定要离婚。(示意图/翻摄pakutaso)

事后,彭女跟庄男分居长达一年,但期间庄男不断传讯息给彭女,要求返还诉讼费用、结婚聘金礼金共计22万1370元,还要额外支付精神抚慰金50万元。彭女无法忍受丈夫用「逃婚」、「骗婚」等字眼刺激、逼迫,2019年初向新北地院诉请离婚。

新北地院审理后,表示此案是彭女偷吃在先,破坏了夫妻二人的感情,属于任较重的一方,故不得向责任归属较轻的庄男请求离婚;因此驳回彭女离婚的诉求,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