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勾人夫爬百岳 猛传性感内衣照 正宫气炸喊告

北市一名人妻发觉丈夫经常与小三一起登山,小三还会传性感内衣照。(示意图/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的丈夫爱好爬山,经常相约好友征服百岳,事后小花才发现丈夫瞒着她与另名黄姓女子爬山,共睡大通铺,黄女还会传只着内衣的照片给丈夫,让她大受打击,愤而向黄女求偿。士林地院审结,判黄女要赔偿4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花主张与丈夫结婚16年,育有2名子女,但黄女于2017年5月至2020年8月间与她丈夫发生婚外情,2人交往期间有拥抱、接吻等亲密互动,并发生性行为,互传多封暧昧简讯,黄女还传送多张裸露胸部仅着内衣裤的照片给她丈夫。

小花控诉,2017年间丈夫称要与兄弟一起去爬奇莱山,实际上却是与黄女一同爬山,两人还共睡大通铺,她事后得知时,因受欺骗而大受打击,认为黄女的行为已经侵害她的配偶权,依法求偿100万元。

对此,黄女辩称,她不争执曾于小花丈夫交往,但2017年间小花就已打电话警告过她,却超过法定的2年期限,迟至今日才提出侵权诉讼,请求权时效已消灭。

士林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黄女不满缠讼,遂传讯给人夫称,「你这么有道德还会我上床吗」、「你上我的时候」等语,可认定黄女自承与人夫交往期间有发生性行为;至于侵权请求权是否罹于时效,法官认定,小花2017年间致电黄女时,并不知2人关系逾越道德尺度,纵使心生怀疑,也无法确认2人是否有交往,故求偿有理,审酌后判黄女要赔偿4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