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讯恐吓女医「想上杂志」 生技公司女总经理判刑定谳

女子怀疑偷情的男医师另与女医师交往,传简讯恐吓。此为示意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某知名妇产科张姓女医师,日前遭人传讯息「以前当小三,现在沦为小四还好意思来呛声,那么想上杂志」,女医师报警后,查出是另名卢姓医师的外遇对象、某生技公司洪姓总经理,误以为女医师介入她的感情,才传讯恐吓。最高法院审理后,依照「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洪女与已婚的卢姓男医师发生婚外情,但洪女怀疑与卢男医院的张姓女医师,疑似介入她的感情。洪女在2016年11月20日凌晨1时22分许,在新北市卢男的住处,以卢男手机,传送「卢瑞华中午回来想跟我做爱,连碰都不想那让碰,你也很可怜,当人妻不好好当,带着儿女去投靠别人的老公,还当自己的老公叫,以前当小三,现在沦为小四还好意思来呛声,那么想上杂志。我是可以成全的喔!○○医院○○科医师张○○……顺便告诉卢○○我不是吃素的,我等着他来找我。」

女医师认为洪女知道自己的个人资料,深感恐惧,因此报警提告。检警循线逮捕洪女,并以「恐吓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洪女否认具有恐吓犯意,辩称自己是「宣示主权」,要向女医师传达她现在跟卢男交往,自己是小三,女医是小四,并无恐吓女医名誉之意思。一审法院采信,判决洪女无罪。

案件上诉二审后,台南分院认为,若以通奸事由公诸媒体,依一般社会通念,已直接招致行为悖离公序良俗之人格否定,让女医师受有不名誉之危害,故洪女确实有罪考量她犯后并未向女医师道歉、和解,台南高分院因此将她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8日驳回上诉定谳。

此外,洪女先前也传送卢男家的多张照片给女医师,还标注「张小姐这个地方你应该不会觉得陌生吧!」另外也传送新闻报导「已婚医生劈腿2护士,小三赔元配10万元,小四免了」的连结给予女医师,这部分最高法院认为无关恐吓,不另为无罪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