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医下药迷昏实习女医 判刑5年半定谳将发监

▲已婚男医师竟以FM2,下药迷昏实习女医(《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中大甲顺安医院医科医师李忠哲,2015年11月间以「指导」为由,请实习女医师进值班室咖啡,没想到女医师喝完咖啡后就昏迷,4个半小时后步出值班室还跌倒。女医师事后验出体内含有FM2,提出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定李忠哲下药迷昏实习女医师,15日将李忠哲判刑5年半定谳。

判决指出,李忠哲(39岁)2015年间到彰化地区医院受训并担任住院医师,疑似觊觎被害女医师的美色,竟恶向胆边生,利用自己可以开立管制药品职权,对被害女医师下手。本案发生2015年11月17日中午,李男以「指导」为由,邀被害人进他专属值班室,并拿出连锁咖啡店的咖啡请她喝,被害人喝完后即昏迷,4个半小时后步出值班室时还跌倒。

女医师惊觉有异,立刻报警处理,并在尿液检验出FM2的成分检方侦办后,认为李忠哲对被害人下药,因此依照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加重强制猥亵罪」,对李男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刑8年。

法院审理时,李男否认犯罪,辩称当天实习女医师身体不舒服,他好心请她到值班室休息,不知她尿液会验出FM2,且他只待在值班室10分钟。不过法官调出监视器画面,发现被害人在值班室4个多小时间,李男多次进出,共停留2小时41分钟,最久一次还待1个半小时。法院因此认定李男下药,一二审均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欺瞒使人施用第三级毒品罪」,将李男判刑5年6月;「加重强制猥亵罪」因查无实证,均判无罪。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15日采信二审见解,驳回上诉,将李男判刑5年6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