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寿司「郎」与前女友暧昧 她纵火烧车泄愤!惨赔1537万
吕女不满前女友与寿司「郎」暧昧,她纵火烧车泄愤,惨赔1537万元。(图左、中时资料照;图右、翻摄画面)
桃园市一名吕姓女子(29岁)因不满翁姓男子,与其前女友过从甚密,去年(111年)3月29日中午12时许,骑机车并携带2桶汽油,前往翁男工作的「寿司郎」桃园国际路店旁的停车场,将翁男机车移出停车格后放倒,随即纵火烧车泄愤。
不料,火势瞬间延烧一发不可收拾,连烧14辆机车,还延烧寿司郎桃园国际路店的储藏室及冷冻室等,所幸消防人员顺利扑灭火势,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寿司郎公司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火灾保险理赔,共获得理赔1537万7795元(包括库存100万元、商用机械及设备291万5187元、装置与装潢1190万230元、杂物清理112万3640元、专业费用17万9604元,扣除残值2.9万元、免赔额171万1866元)。
保险公司也向吕女提起民事求偿,法官日前判决,保险公司依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保险法第53条第1项规定,请求吕女给付1537万7795元,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