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与同事进出摩铁遭夫抓包爆冲突 还跟上司搞暧昧

桃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他任职汽车公司的妻子小美(化名)与其同事小伟(化名)及上司阿忠(化名)发生不沦关系。(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他任职汽车公司的妻子小美(化名)与其同事小伟(化名)及上司阿忠(化名)发生不沦关系,因此对他们2人提起侵权诉讼,要他们赔偿50万及70万元,桃园地院审理后判决小伟赔偿35万元,阿忠则需赔偿15万元。可上诉。

原告阿德指出,自己与妻子小美于民国101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原本家庭幸福,但因妻子在汽车公司任职时与同事小伟结识,两人关系逐渐不单纯。阿德强调,小伟明知小美已婚,却与她保持暧昧关系。更令人震惊的是,小美竟于112年2月20日带小伟回到与阿德共同居住的家中,并在屋内独处超过一小时。阿德还透过小美的手机发现大量亲密对话和自拍照片。

更让阿德气愤的是,113年3月25日,阿德在桃园市中坜某汽车旅馆外等候,亲眼目睹小伟与小美共同乘车离开汽车旅馆,双方当场发生冲突,甚至惊动了中坜警分局员警到场处理。阿德指出,这是两人多次私下见面的证据。

除了小伟外,阿德还指控小美与她的上司阿忠也存在不当暧昧关系。阿德表示,自己在小美手机中发现以「鼻」、「BB」、「老公」等亲暱字眼互相称呼彼此外,亦有「舔逼」、「在我裤档里」、「等等要去洗香香」、「穿上小丁」、「我看你也是精虫冲脑」等充满性暗示文字传送予小美,小美亦相应以「所以我期待看」、「我很想吃吃看」、「小色」含有性暗示的讯息,甚至在视讯通话中,阿忠对着镜头做出亲吻动作,已超越正常朋友交往界限,严重侵害了他的配偶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伟与阿忠所为乃明知小美为有配偶之人,仍分别与小美共同不法侵害阿德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致使阿德原有之夫妻亲密关系遭此侵害而达足以破坏圆满婚姻及家庭幸福之程度,最终判决小伟赔偿35万元,阿忠则需赔偿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