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与人夫同事搞暧妹「亲嘴还抱抱」 装无辜被打脸...要赔15万

▲屏东地方法院 。(图/资料照)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任职同一公司吴姓女子与潘姓男子,发生拥抱及亲嘴等亲密行为,被潘的太太发现,对吴女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80万元,屏东地方法院审理时,吴女否认出现逾越行为,表示自己知道潘已婚后就刻意保持距离,但法院根据两人LINE对话讯息及吴男悔过书,判决吴女必须赔偿潘妻15万元,可上诉。

潘妻主张与潘男于2010年7月结婚,婚后育一子女,不料先生于去年10月下旬及11月中旬,与吴女发生超过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之暧昧关系,并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出现拥抱及亲嘴等亲密行为,不法侵害她的配偶关系之身分,致精神上蒙受重大痛苦,请求赔偿80万元赔偿。

法院审理时,吴女指自己与潘男只为同公司工作之普通同事,2人既非男女朋友,亦无暧昧关系。潘虽曾对她表示爱意,但被她拒绝;期间潘曾有1、2次向她表示要对她为拥抱及亲吻,亦经她拒绝,然其竟未经她的同意,擅自对她拥抱及亲吻行为。

其中,她于对方第1次为前开行为时,认其非故意,故未报警或向主管报告;第2次为前开行为时,她虽认其为故意,但选择隐忍,之后则避免与其接触,因此对方擅自拥抱及亲吻伊,均违反伊之意愿。且知悉对方已婚后,因此于平日互动时,均与之刻意保持距离,并无侵害潘妻的配偶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吴女与潘男LINE对话纪录,语气亲暱,互相提醒对方「路上小心」、「注意安全」,且互相传送爱心图案,吴女更曾传送「早点回家ㄛ(爱心图案)」、「期待明天吧」,不要调皮」等讯息予潘男,足见两人间互相存有情愫,其互动已逾一般同事或友人之交往分际。

另潘男曾签立悔过书给其妻,内容:「我本人潘在2023年10月到11月间,这段时间做了对不起老婆和小孩的事情,在公司和别的女生有恋情,其间有做抱抱及亲嘴行为,对此深感抱歉,也非常愧疚,同时希望能得到老婆和小孩以及家人们的原谅。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和对方有任何联系」等语,可见两人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之行为,判决吴女必须赔偿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