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居住正义!具规模的社会住宅 享受促参租税优惠

桃园社会住宅。(图/桃园政府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为了兴办社会住宅,财政部松绑促参可享受租税优惠的重大公共建设范围修正发布「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规,增订土地面积达0.5公顷以上,或者是总楼地板面积达5,000平方公尺(约1512坪)的社会住宅,为重大的公共建设范围,适用促参法享受租税优惠,以吸引民间投资

财政部表示,促参法的重大公共建设指性质要在一定规模以上,投资符合重大公共建设范围的民间机构享有促参法的规定「五年免征营所税」、「投资支出的营所税抵减」、「进口机具设备关税优惠」、「地价税房屋税与契税的减免」以及「营利事业投资股票应纳所得税的抵减」5项租税优惠。财政部表示,主办机关可在土地使用分区规定下,发展附属事业,例如电影院商场等,但规模须视各地方政府规范而定。

这次,财政部修定,土地面积超达0.5公顷以上,或总楼地板面积达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纳入重大公共建设范围,可以享受前面所述的5大租税优惠,鼓励民间投入,加速改善弱势族群的居住环境,实现国人安身需求,落实居住正义,并可活化公有土地,加速经济发展。财政部预告已经结束,正式修正相关法规,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