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提《人权会职权行使法》 被民进党打枪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报系资料照)

监察院设立人权委员会,但设立后职权未明,因此监院提案立法。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草案》,却被民进党给打枪,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认为,立院之前有附带决议要求提的应该是《监察法修正草案》,而不是为了这9个人权委员提一个职权行使法,监察院应该撤回提案。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质疑该职权行使法赋予人权委员会调查权,还可以跟司法院声请释宪,等于是给人权会尚方宝剑」。这项提案也引来各方争议

司法院也认为,声请解释宪法要件,事涉大法官与其他宪法机关之互动,以及大法官于权力分立原则下之最适功能分配,与权力分立原则密切攸关。不仅存有违宪疑义,宪法政策亦属不宜。此议早经制宪者排除,也超越宪法列举之监察院职权。

柯建铭认为,扣除监察院长之外,人权会就9个委员,不应该担任「人权警察」的角色,而应该是「人权大法官」,以更高的高度来看,各机关针对人权议题有什么违失并提出报告,就像NCC不应该变成警察整天抓地下电台,他应该督促各部会如何处理人权议题而不是包罗万象来弄。

柯建铭认为应该要撤回职权行使法的草案,直接在监察院内新设特种委员会「人权委员会」,都在监察院一个大屋顶下,「有两组人马不应该有不同职权行使,不会为了你们弄一个法给你们」,柯也认为该职权行使法有违宪问题,应该予以撤回。

柯建铭并提到,立法院其实之前有通过附带决议,当时是要求监察院半年内要送《监察法》来立法院审查,直接从《监察法》里面修订而不是新送一个职权行使法。监察院应该尊重院际和谐,立法院有立法权国会意见,就应该来谈。「我不是要打脸监察院,只是监察院很多新来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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