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会职权行使不立专法 挨轰自废武功
人权会挨批失能,图为2020年8月时监察院举行第6届院长、秘书长就职暨国家人权委员会揭牌典礼,监察委员在监院门口合影。(总统府提供)
国家人权委员会不再向立法院提「职权行使法」,要改以「监察法另订专章」,被质疑自己降级。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痛批,人权会定位模糊,恐沦监院特种委员会,人权会只会「尊重」监察院所作的调查报告,只能持续「关注」警察执法过当,但什么都不能做,根本自废武功。
国家人权委员会去年8月成立后,原欲设立专法,提出「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草案,赋予个案调查、访查、国家询查等职权,但这让民进党立委、司法院等都质疑扩权,最终监察院决议撤回「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改送「监察法修正草案」。
人权会副主委赵永清日前指出,将从专法改为监察法的专章,外界有疑虑的释宪权、裁罚权、调解权都会拿掉,经沟通后力拚10月底前能定案、送出监察院。
监察院秘书长朱富美昨受访强调,草案仍在研议中,将会尊重人权委员决议,若人权会通过后,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以及院会同意后才会定案。
施逸翔指出,国家人权委员会目前法制化的方案不是往独立的方向走,而是往倒退的方向走,也就是试图在监察法中另订专章,此举如同将国家人权委员会打成监察院下的特种委员会。
施逸翔表示,以这次南铁东移造成黄春香家被迫迁所引发的一系列人权侵害案件,更凸显出一个没有透过职权行使法来确保独立职权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定位模糊,是否只能「尊重」监察院所作的调查报告,以及只能持续「关注」警察执法过当,但却都没有什么作为,根本自废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