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元/地上权租金应与公告地价「完全脱钩」

▲一旦公告地价大涨,将导致地租飙涨。(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林建元都市发展环境教育基金会荣誉会长

今年全国公告地价平均大涨三成,导致以公告地价作为地租计算基础地上权土地开发案,因为爆涨地租等不确定因素,近来招商情况惨澹。

财政部为此修改「国有非公用土地设定地上权作业要点」,尔后地上权标案与公告地价「部分脱钩」,地租计算改为「部份固定、部分浮动」,减少其连动性。国产属最新一批于10月17日公告的地上权标案已经适用,希望借此拉抬脱标机率

对于财政部的「部分脱钩政策」,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盼能让制度更加周延

ㄧ、建议地上权租金与公告地价「完全脱钩处理」

一般地上权标案的收益,主要分两大块,「得标权利金」与「每年以公告地价乘以3.5%至5%的租金」。一旦公告地价大涨,就会导致地租飙涨。其实公告地价的用途主要作为政府课征地价税税基,没有必要跟土地公告现值或交易市价看齐,更没必要作为地租的计算基础,未来地上权标案最好与公告地价完全脱钩。

具体建议,尔后地上权标案,每年所收取地租,直接等同该基地应缴交的地价税,如此一来,每个标案该付出的成本、一清二楚,大幅降低不确定风险,有利于厂商精算、增加投入意愿。至于因此减少的租金收入,自然会反映到「得标权利金」的相对提高,政府总体收益不会减损

二、建议中央地方政府的公告地价调涨幅度与方式,应有节制

今年全国公告地价平均调涨三成,实际上,用来设定地上权的公有土地,涨幅远大于三成的平均值。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一方面为满足内政部要求调涨三成的要求,另方面又要减少对民众税赋的冲击,最终多采取大幅调高辖内公有土地及农业土地(免课地价税)的公告地价,幅度远高于三成、部分甚至高达600%,微调一般私人土地,借此让全市「平均调幅」达标。

换言之,公有土地的地上权人乃是这波公告地价大涨的最大苦主,例如台北学苑案地租涨幅88%、台北101大楼涨幅40%;台中大远百跟教育部产地基金租地20年,今年地租一下子暴涨400%;另外,台糖中油、台电等公营事业土地的公告地价,亦被调高400%至600%不等。经营厂商苦不堪言。

因此,为避免公告地价的暴涨、暴跌,影响地租收益与长期契约关系,ㄧ方面中央应当约束地方政府对公有土地公告地价的故意扭取调高,另一方面也可仿效美国各州征收财产税作法,设定涨幅上限。

三、建议财政部的改善方案应该溯及既往、解决民怨

财政部提出的「部分脱钩方案」,仅适用未来潜在投资者,对于正在受害的地上权人、尤其是地上权宅住户,受害年限长达50或70年,一点帮助也没有。可以理解,行政官员担心图利他人,不愿将解决方案适用到既有投资者。但因国家政策反复、制度不够周延之下所产生的受害者,理当该有适度的补救办法。

四、建议政府未来地上权标案,用途仅限工商事业,千万别再推出地上权住宅

试想,会购买地上权住宅的民众,就是买不起ㄧ般市面上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房屋、又没弱势到可以申请社会住宅。但正因购买的是地上权宅这样的商品,缴交所得税时,既享受不到购屋扣除额,也没有租屋折抵,还要额外面对因为公告地价飙涨而造成的巨额地租负担,等于受到各级政府层层剥削,着实不公不义。未来制度若迟迟不改,建议政府别再推出地上权住宅来危害无辜百姓了。

►►►掌握最新观点,给88论坛粉丝团按个赞!

●作者:林建元,都市发展与环境教育基金会荣誉会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