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上权招商意愿!北市公有地地租涨幅设上限

台北议会旧址数度流标。(图/北市府提供)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台北市招商不利,台北市政府7日市政会议中,通过「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设定地上权实施要点」修订内容,主要针对第11点规定,将地租涨幅设定上限,即相较前一年度,以调整百分之6为上限,因应105年度公告地价调涨幅度过大,造成投资人参与设定地上权案件财务不可预测情况,提升参与地上权招商案意愿

台北市政府包括中山设计园区市议会旧址等目前都还流标中,财政局表示,现行土地公告地价为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视当时房地产景气及土地个别条件等相关因素而定,且各次调整幅度多不相同。本次修订目的是为了让投资者财务风险可预测,土地租金可被控制在一定风险内,新的土地租金计收公式为:Min【〈当年度公告地价*5%〉,〈前一年度租金*(1+6%)】,取二者之较小值;因此为解决租金随公告地价调整,明确规范每年度地租涨幅上限,以排除地上权招商地租调涨不确定因素。另外,财政局也表示,后续对于现行的「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计收基准」也将配合修订,以避免因公告地价调涨,造成承租市有土地者的沉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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