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偏乡8警所土地月租15万 仅有地上权

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文圣派出所厅舍为向民间承租建物,除此之外,新北市还有8处偏乡地区的派出所,是向地主承租、自有建物的方式运作。(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瑞芳、金山等3个分局所辖8个派出所,目前以自有建物、租用土地的方式维持运作,每个月合计土地租金约15万元。市警局表示,这些驻地位处偏僻且无适当用地,因此目前仍以此方式维持运作。对此,蓝绿议员皆认为无可厚非,但也建议可透过通盘检讨,让郊区派出所回归分驻所。

过去新北市警局派出所驻地自有建物严重不足,因此每年需负担高额租金向民间承租建物作为厅舍,造成财政负担且不符经济效益,但近年透过民间公益捐赠及自建等方式改善,目前仅剩海山分局文圣派出所、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板桥分局大观派出所以及新店分局顶城派出所等4处厅舍为承租使用。

不过除了租赁建物以外,在汐止、瑞芳、金山等3个分局,共有东山派出所、崁脚派出所、九份派出所、平溪派出所、鼻头派出所、福隆派出所、金瓜石派出所及水湳洞派出所等8处,是采租用土地、自有厅舍的方式运作,8处每月合计土地租金约15万元。

市警局说明,这8处租赁土地均是早期由原地主无偿提供警政机关使用,后续由原地主后代接续管理,因时代变迁故有收取费用之需求,但因作为警政机关使用,地主均愿意以较低价格长期提供警方租赁。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张锦豪认为,这类偏乡派出所用承租土地的方式运作算是因地制宜的做法,因为市府若要盖一间派出所,必须要先有地,接着还要编列预算,以目前议会的程序而言,过程相当繁琐,而且即便有土地、有预算,还要面临能否顺利发包的问题,时程上过于冗长,因此租用土地在所难免。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林国春也说,警方厅舍不足是长期以来的问题,但如果郊区土地能够便宜租给派出所使用,在市府能够负担租金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他也建议,在偏乡人口逐渐老化、减少的情况下,对于郊区的派出所可以透过通盘检讨的方式,让其回归到分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