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花冠姊妹仅判泄密罪 法官:欠缺法治观念

县府标案涉嫌泄密,张花冠遭判刑2年6个月,胞妹重判10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县长张花冠和胞妹张瑛姬15日因涉及泄密罪遭判刑,法官认为张花冠欠缺法治观念,任意将核定评选委员之权授予胞妹行使,至于2人收贿、图利部分判无罪。高雄地检署表示,张花冠姊妹等触犯贪污罪事实明确,将在收到判决书后研究上诉。

嘉义县政府办理劳务采购标案、垃圾车资源回收车采购案、大埔精密机械园区第二期开发案等传出弊端,高雄检方查出,张花冠姊妹涉嫌透过县府科员邱丰铭等人向厂商索贿782万元,依贪污、泄密、图利等罪嫌起诉21人。

案经3年审理,高雄地院今天宣判,张花冠依16个泄密罪判刑2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大埔美二期标案部分,依泄密罪判1年8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张瑛姬依19 个泄密罪判处10年,不得易科罚金,不法所得417万元没收。

张花冠今天在脸书上以「司法判决、荒谬至此」为标题发表声明,对判决结果深感错愕与愤怒,历经3年的审判证明她未曾贪污、图利、收贿,但法院却以泄密罪重判,显然是罗织罪名;她强调,等收到判决书并与律师研究后,绝对会提出上诉,循司法途径捍卫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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