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公共租宅 桃县议员舒翠玲:落实土地与居住正义

地方中心桃园报导

政府全国之先自办合宜住宅,让民众共享桃园县工商业和都市发展成果议员舒翠玲指出,合宜住宅以抽签方式,决定了可以购买的对象并不公平。她提出了落实土地正义与居住正义的构想,减少「出售型」的住宅政策,扩大「出租型」的住宅供应

舒翠玲议员说,根据内政部的「社会住宅需求调查」统计,台湾估计社会住宅需求量为19万户,但与实际需求仍然落差极大,以县府推出的合宜住宅总计分成四批,总计2120户,但90%都是针对买得起房子的人,对刚毕业年轻人来说仍是沉重的负担。

▲永续公共租宅, 县议员舒翠玲:落实土地与居住正义。

县议员舒翠玲指出,这项政府照顾家庭所得在30%到50%百分位的政策,立意虽然良善,但可以想像有意登记购买的民众一定超过县政府可以提供的数量。她认为,如果民众的幸福要用中签来决定,那是最大的不公平。舒翠玲指出,合宜住宅的数量有限,如果卖给少数人,将有更大多数的人没有机会享有合宜住宅的福利。反而只是让国家资源落入建商或少数人的口袋

舒翠玲举例,即使县政府定下五年内不得转售的规定,如果期满屋主私下转售,政府的德政美意就打了折扣。她建议采取类似新加坡方案,要转售,只能卖给政府。才能避免房地产被垄断、炒作!她建议,有限的资源要让更多需要的人永续利用,应扩大「出租型」的住宅供应,而且是多次性、多样化的公共资源循环运用,才可以解决一半无壳蜗牛住的问题

县长吴志扬表示,合宜住宅是设定30%-50%的收入阶层民众,以市价6~7成价格出售房子;社会住宅则是针对弱势族群,未来社会住宅总计有多达9千多户,应可满足需求。

舒翠玲进一步提出还地于民─实现土地正义的构想。她指出,目前在桃园县有212公顷的公设保留地尚未开辟征收,建议将一半土地解编还地于民,可解决土地闲置的问题,也可作为兴建社会住宅的土地,106公顷土地,扣掉公设用地之后的53公顷兴建面积来计算,可兴建26500户社会住宅,数量远远超出县府规划的9千户。如此一来可落实中央还地于民的政策,也有助于都市景观更新。

吴县长表示,他很同意舒议员看法,不过,公设保留地或学校都有其用途,不能都用来兴建社会住宅,县府希望未来一户社会住宅只需先付卅万元即可入住,且考虑只出售使用权,让社会住宅可以反复让有需要者使用,不努力实践居住正义。舒翠玲议员期许县长能当一位让「大家都住得起」实现梦想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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