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挡地方政府采购疫苗不合理!桃市议员舒翠玲告卫福部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近日爆发社区感染,每天新增本土病例数百、死亡人数持续攀升,然而政府「超前部署」1年多,至今在台疫苗数量,仍远远不足达到群体免疫,不只地方政府着急,也有民间机构自发进口疫苗,桃园议员舒翠玲,偕同家庭主流化联盟召集人曾献莹,于31日到台北高等法院提告,要求卫福部于6月底前,提供人民足够、世界认证的疫苗。

▲桃园市议员舒翠玲(右)5/31提告卫福部,要求于6月底提供足量疫苗,以捍卫人民生命权 。(图/记者罗志华摄)

曾献莹表示,依《传染病防治法》51条规定,政府在传染病发生时,本来就可以紧急专案采购疫苗,只要向民众说明相关风险,并于半年内补齐相关文件、完成检验即可,本次提告,就是希望政府依法裁量,省去繁杂的行政程序,为维护人民生命作为。

舒翠玲表示,《宪法》规定政府应保障人民生存权,而根据卫福部于2月提出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计划,载明疫苗接种率须达到65%,换算下来要有2990万剂疫苗才能达成,然而卫福部声称采购的3000多万剂疫苗,目前仅有76万剂到达台湾

▲舒翠玲表示,地方政府本来就能自行采购疫苗,却被政府限制统筹执行,质疑中央剥夺权力。(图/记者罗志华摄)

舒翠玲本次在基层反应代表出面提告,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希望采购疫苗,却被政府限定仅能由中央执行,但从《宪法》108条中可见,地方政府有公共卫生的执行权力,《传染病防治法》的主管机关也是在县市府,以桃园市政府来说,无论是HPV疫苗、肺炎链球菌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采购,认为卫福部凭一个暂行条例,剥夺地方政府的权力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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