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阻地方政府采购疫苗 桃议员批违宪

桃园市议员舒翠玲(左起)、律师游敏杰家庭主流化联盟召集人曾献莹31日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给付之诉」,诉请卫福部应于6月底前提供足量疫苗。(民众提供)

桃园市议员舒翠玲今代表8位民众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给付之诉」,请法院判卫生福利部应于6月底前提供足量疫苗。舒翠玲并指,中央暂行条例剥夺地方政府公共卫生执行权力,恐有违宪之虞

今一同赴北高行提告的家庭主流化联盟召集人曾献莹,他表示,疫情严峻之际,人命关天,政府采购疫苗跟不上疫情发展速度,每个确诊、死亡数字背后代表的都是每个家庭,过去这一年,疫情戳破政府所谓的超前部属,特别是在疫苗部分,若采购仍要按正常程序,恐怕缓不济急。

舒翠玲则说,宪法赋予国家必须保障人民生存权义务,最近每天确诊数呈3位数、死亡呈2位数成长,基层民众惶惶不可终日。卫福部今年2月的疫苗接种计划明定要65%接种率,换算起来需有2990万只疫苗。

舒翠玲指出,卫福部公布采购莫德纳疫苗505万支、AZ疫苗1000万支、COVEX平台476万支、国产疫苗1000万支,但截至目前为止只有76万支到达台湾,民众需求疫苗的心声,希望政府能够听到,不只是她,基层里长社区发展协会等民众,都希望能透过司法程序,让行政机关有所作为。

舒翠玲并说,很多地方政府希望自行采购疫苗,中央却主张只有中央可做,但宪法明确赋予地方政府有公共卫生执行权力,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公卫主管机关县市政府,卫福部却用暂行条例剥夺地方政府的职责权利,这是有问题的,呼吁政府以人民生存权、生命权健康权为最主要行政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