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地下钱庄涉放高利贷「吸血」 新北4警官全交保

▲插股高利贷吸血,4警捞千万,但全都获得交保。(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地检署25日下午指挥调查桃园市调处兵分10路,大举搜索新北市警刑大、芦洲分局芦洲派出所海山分局警备队文圣派出所及现任刑大技正吕姓所长张姓队长及张姓所长等人处所,并约谈10余人到案,检调怀疑4人投资包庇地下钱庄。其中张姓技正以200万交保、张姓队长150万交保;张姓所长和吕姓所长各以20万交保。

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表示,调查人员是于103年间接获线报,指称苏姓男子在98年间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芦洲分局五工派出所旁成立代书事务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重利放款不法业务,并利用房屋土地买卖及银行贷款专业,趁借款人需钱孔急之际,诈骗借款人签立过户同意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资料设局将借款人名下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时任芦洲分局侦查队队长张明伟(现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技正)、五工派出所长张文贤(现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警备队队长)、现任海山分局文圣派出所长张明朝及现任芦洲分局芦洲派出所长吕志修官警,明知苏男经营地下钱庄却不予取缔,见重利放款等犯行获利颇丰,竟集体人头名义入股,且共牟暴利提供人头与苏男共同分工设局,掠夺借款人名下所有房产,再由苏按月将高额不法利益现金贿赂4名高阶警官,初步估计4官警所获不法利益高达千万元以上。

桃园市调查处报请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指挥侦办后,承办检察官25日下午2时许,率领桃园市调查处、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调查官五十余人,搜索4警官等在警局办公室共10处所,并传唤疑涉案十余人到案。

经过检方讯问,张明朝和吕志修因坦承涉案且情节较轻微,谕令20万元交保;张明伟和张文贤部分,法院下午召开羁押庭,2人依旧否认犯行,张明伟还称说「自己是遭人冤枉的」。新北地院26日晚间裁定张明伟200万交保、张文贤150万交保,限制住居。对此检方表示将再研究后决定是否提出抗告

▼张明伟涉案情节最重大,称自己是遭人冤枉,法院裁定他200万交保。(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