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多缴4倍税金!113年节省地价税登记 今截止
▲不动产交易评估资料照。(图/记者项瀚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113年地价税开征日期自113年11月1日至同年11月30日截止,财政部指出,适用特别税率或符合减免资格的地主,最慢今(23日)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捐稽征机关申请登记,若是逾期虽仍可申请,但要延至次年才会适用。自用住宅若符合5要件,税率可从千分之10~千分之55,降到千分之2,至少省4倍。
5要件分别是:
1、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妥户籍登记
2、地上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
3、地上房屋无出租或供营业用
4、都市土地面积300平方公尺(90.75坪)内;非都市土地面积700平方公尺(211.75坪)内
5、土地所有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限申请1处
另外,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表示,得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的土地,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停车场用地、巷道用地、骑楼走廊用地、教堂及寺庙用地等,土地所有权人依规定应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113年因遇例假日顺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可于今(113)年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逾期申请,则必须自申请的次年才能开始适用。⠀⠀财政部提醒,已经申请过并核准者,只要适用原因或事实未变更,就不用重新申请,但如果原因或事实已消灭,记得立即向稽征机关申报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或恢复征税,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