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I在台所得优惠税率 2月底前申请

台北国税局指出,国内公司多采每季或每半年配息,FINI投资股票或债券,取得我国来源的股利及利息所得,如欲适用「所得税协定关于股利或利息的上限税率」,可于2月底前递件申请「预先核准」,稽征机关便可提早在第一季前核发核准函。后续FINI收到股利或利息时,就可按优惠税率办理扣缴申报,不仅能省下事后办理退税的不便,也可避免资金积压。

国税局坦言,先前欲适用优惠税率,须预先申请核释,规定也较为繁杂,为提升FINI申请审核效率、落实协定赋与的租税利益,财政部在2019年发布函释后,放宽来自我国租税协定国的FINI不必再针对每个个别受益人列册。

其中,若属基金及信托型态的FINI,依其适用的所得税协定规定,应检具受益所有人证明者,除另有规定外,他方缔约国居住者得提出「自我声明」,只要叙明该基金或信托所得受益所有人,便可享有租税协定给予的优惠。也就是说,FINI不须再检具包括基金或信托的受益人名册、个别受益人为他方缔约国居住者的证明、或载有他方缔约国居住者的受益比例等各款规定的文件。

此外,近三年内已取得核准函的申请案件,若无重大异常,可延长一年,免于繁琐行政流程。国税局表示,考量前经审查核准在案,且FINI有持续在台投资意愿,经受理稽征机关检视FINI居住者证明、授权书及受益所有人自我声明等资料,如无重大异常,得酌予延长核准适用年限最长为24个月。

另外,高雄国税局提醒,目前适值2023年11-12月期营业税申报期(截至2024年1月15日止),采历年制的兼营投资业务营业人,要留意将全年度取得的股利收入,并入当年度最后一期(11-12月期)的免税销售额计算报缴营业税,若疏忽未予调整可能导致补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