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金回台优惠税率再等等 争议多朝野月底再战

海外资金回台优惠税率法规,立法院决议月底再审。(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立法院财委原本今(15)日审查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因为蓝绿立委意见分歧,且难达成共识,因此决定月底继续再审。期间财政部必须回应立委,提出三大方向说明,包含一,有专法与无专法的差异性;二,各种资金模型与推估税收是如何计算而得的;三,吸引什么样的资金、管道以及资金种类,专法是否有其必要性。

立院财政委员会今(15)日审查「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课税条例」,也就俗称海外资金汇回专法。财政部的版本为,第一年的税率为8%、第二年为10%,优惠税率为4%、5%。并且汇回资金必须在专户5年,并且七成必须实质投资,25%为投资金融商品,5%可以自行运用,但是不能够投资不动产。

不过,蓝、绿立委不论是在优惠税率、存放于专户的年限、可以投资的内容,以及是否会炒房、洗钱防制等,都有不同的意见。因此财委会召委施义芳决议,因为海外资金汇回专法还有尚有诸多疑虑,须详细检讨,因此预定月底再继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