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等专法 海外资金回台判断课税五大步骤

▲如何引导海外10兆资金回台,更多台商更想知道如何明确课税。(图/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海外资金要回来,相关部会正在研议海外资金回台专法,不过根据了解,专法虽然第一年优惠是10%、第二年12%,且限制投资5+2的产业,且要专户管理,不见得每个有海外资金的台商,都想要透过专法回台。

所以部分海外资金想要不走专法,而是可以更清楚明确了解,提前汇回或者非专法路线,如何被课税。根据了解,财政部近期会发布解释令,将资金汇回台湾会课税的内容说明更清楚之外,如果要课税的资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文件,作为证据与说明。例如,如果是股利所得就可以以「股东会通过的资料」作为证明文件,课征股利所得。

安永会计师林志翔表示,未来海外资金可以有五大阶段来判断,资金要不要提前汇回,或者如何汇回。首先就是是否有证明文件可以证明资金的本质,除了课税的问题之外,还要证明是「非犯罪所得」、「合法的所得」。

确认之后,就可以进行第二步骤,就是所得的资金是否是应税资金,包含资金是海外所得还是大陆所得,例如香港澳门所赚的就是海外所得,大陆赚的就是会并入综合所得税当中,累进课税;其他还有海外资产赠与、继承等,也会产生课税的问题。

▲财政部近期将发布解释令,台商回台的资金如果是应纳税资金,应提什么样的证明文件,确认课征的方式'。(图/记者陈韦帆摄)

如果确定是应课税资金,就要看是否还在核课期间内,如果只是短漏报,如果过去有申报过,核课期间仅是短漏报,核课期间为5年,如果从未申报过,核课期间是7年。应纳税资金已超过核课期间就没有缴税问题。

第四步骤就是应纳税资金是产生在哪个年度,例如98年以前的海外所得并不课税;但是99年之后所产生的应纳税资金,就必需要课税,超过100万即需加入基本所得税额计算,基本所得税额加总后超过免税额670万才需申报。

而第五步骤是常常被忽略的一点,就是是否为「税务居民」,若为台湾税务居民,台湾境内、海外资产、赠与、继承等,全都要缴税及申报;但若非台湾税务居民,在台无户籍也不常在台湾,上述项目都无需缴税。

依据上述原则,就可以试算资金汇回后是否会被课税,以及是否划算作为资金汇回的基准

对于政府正在研议海外资金回台专法,根据了解,目前台商的反应大多数是优惠税率仍然偏高,第一年10%、第2年12%,不具吸引力,台商希望可以降到4%~5%,才算合理;此外,台商对于投资「5+2产业」(包含智慧机械亚洲矽谷绿能科技生医产业、国防产业、新农业循环经济)兴趣不大,希望可投资产业更为宽阔,给予台商更多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