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扰乱台商资金回台脚步 会计师提延长优惠等8建议 增加诱因

境外资金汇回专法去年8月中上路,至4月中9个月仅申请汇回818亿元。(图/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也打乱了台商海外财富」汇回台湾的计划,根据财政部统计,自去年8月15日境外资金汇回专法上路以来,至4月15日止,只有818亿元申请汇回,仅能勉强达到财政部预估,首年汇回金额1300亿元的低标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可以考虑延长优惠期限税率调降等等八大优惠措施,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时,让台商将资金汇回有更多弹性诱因

《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课税条例》(境外资金汇回专法)自去年8月15日正式上路,主要目的是因应中美贸易战争与全国反避税潮流之下,提供想要回台投资的台商一条返乡的路。依循资金汇回专法规范将资金汇回的台商,上路回来的首年税率为8%、第二年为10%,如果实质投资的话,还可以再退一半,等于首年税率为4%、第二年仅为5%。

依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20年4月15日依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申请汇回的案件共计327件,总金额共818亿元。其中个人申请案共242亿计184件,个人申请汇回的平均金额是1.33亿元,营利事业申请案共576亿计143件,营利事业申请汇回的平均金额是4.04亿元。

另依据经济部工业局统计,境外资金汇回进行实质投资的核准件数共71件,总实质投资金额为308亿元,其中核准个人实质投资金额共27亿计12件,个人汇回进行实质投资的平均金额是2.25亿元;核准营利事业实质投资金额共281亿计59件,营利事业汇回进行实质投资的平均金额是4.76亿元。

▲资诚会计师认为,可以金融投资额度仅为汇回的25%,不具吸引力。(图/pixabay)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分析,使用专法汇回资金速度不如预期有三项原因:

一、外汇专户能做金融投资的额度仅有汇回金额的25%,金融投资管道较不具吸引力。

二、直接投资产业的资金用途仅限于兴建或购置符合规定建筑物及软、硬体设备技术,支出项目倾向重资本产业,与台湾推动知识经济高质量服务产业的趋势有别。

三、疫情影响,各产业陷入求生存的困境,专法资金回台的限制及可动用时效缓不济急。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活动。(图/记者李毓康摄)

洪连盛表示,目前疫情期间,若政府可修法放宽资金回台专法的限制,以更弹性、简便的方式让台湾民众企业可利用藏富于海外的资金进行自我纾困,也可减少金融单位的坏帐风险,降低公部门的压力。并建议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八大修正方向,在疫情期间让台商有更多的空间。

一、今年8月14日是适第一年税率8%或申请实质投资4%的期限,应延长期限,使民众或企业在疫情时代有更充裕的时间申请。

二、对于受疫情影响营业额衰退的产业或股东,对原需存放外汇专户5年始能领回的部分,缩短存放外汇专户的时间,以满足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或民众的资金需求。

三、针对受疫情影响营业额衰退的企业或股东,可以以外汇专户的资金进行担保,取得更充裕及低成本资金进行产业复苏。

四、针对受疫情影响营业额退的企业或股东,放宽实质产业投资的资金支出项目限制,不限制只能购置或兴建建筑物及软、硬体设备或技术,而放宽至企业经营的所必需的支出或费用即可(包含租金权利金薪资等)。

五、放宽资金投资金融商品的比例,以及允许部分资金透过国内金融机构投资海外金融商品。

六、放宽企业仅能投资重资产(建筑物、设备、技术)的限制,鼓励企业投资知识创新、研发、行销人才等企业营运所需营运支出,而非以制造业思维鼓励资金回台。

七、放宽回台资金进行产业并购,以利后疫情时代的产业重组

八、降低资金回台的税率,从现有的8%或10%往下调整至4%~6%。

洪连盛认为,政府应增加资金汇回诱因,创造台湾市场与企业、民众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