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台干注意!大陆个人税优惠再延长

中国大陆自2019年开始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所得、稿酬所得与权利金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照3%~45%的级距税率课税;而对于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课税,或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的数额,对应适用的级距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表示,年终奖金与股权激励所得单独计税,可避免因合并计税而增加中产阶级的税收负担,并有助于消费稳定。然而从长远税收公平性而言,这些所得并入综合所得也是大势所趋。

近期中国大陆推动共同富裕政策,致力于调整高所得族群收入。调整方式可分为稽查力度的加强与税收法令的调整。例如近期中国大陆学界建议将高所得族群较常获得的资本利得、租金等所得并入综合所得,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例如:慈善捐赠扣除、幼儿照护费用扣除等)。

徐丞毅表示,中国大陆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系统十分完善,依据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的统计,中国大陆民众使用个税APP申报率达95%以上,且APP资料都可事先预填写。据统计,2019与2020年度综合所得电子申报个人汇算清缴的预填使用率分别达到94.35%、97.95%,显示纳税人对于电子办税的依赖程度渐高。

徐丞毅强调,中国大陆税务监控系统持续完善,个人所得资金流向十分容易被追踪。提醒台商在享受个税政策红利之余,还须注意个人是否有被视为境内所得,但在海外收取的资金漏未申报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