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个税优惠吸引台商  涉嫌违法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最近祭出减税优惠,希望吸引台湾人才进驻。不过,有大陆媒体指出,这可能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曾国祥说,按照现有法律,任何藉个税名义进行奖励的行为都是不被准许的。

平潭最近发布的2012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显示,实验区内所有企业台籍高管人员、在实验区年缴那个人所得税总额5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的,将按一定比例给予贡献奖励,以及团队带头人5年内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按70%给予奖励。

然而,网易财经分析,上述减税优惠可能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只是平潭并非个例,据大陆审计署调查,至少有31个省存在不同程度的个税违规,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及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平潭个税优惠是大陆国家发改委和福建省政府发布,但根据目前大陆法律,个税返还的审批权国务院,地方无权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前所长曾国祥说,按照现有法律,任何藉个税名义进行奖励的行为都是不被准许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广通则指出,省级及以下的政府只有有限的很小减免税权利,地方政府制定的任何超越自身权限的涉税法律,或者语个税挂钩的政策都是违法、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