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注意 陆启动数位查税

自2020年11月起,中国大陆包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5个地区社会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大陆税局掌握社保(类似台湾劳保)、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交叉查核台商企业税与社保、台干与台商个人税。

大陆政府于2020年起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台商企业若未帮员工提缴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将受到处罚,且信用等级有可能随之下降。

资诚(PwC)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段士良表示,这项暂行办法规定台籍员工在中国大陆工作期间,若仍继续保留台湾劳保,可持证明向大陆主管机关申请免提缴大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不过,台商企业考虑到台干生活便利性,可能会采取薪资异地发放方式,像是在大陆发给台干半薪,剩下一半薪水是在台湾发放。

段士良提醒,台商若提供台湾劳保局核发的在台「参保证明正本」给大陆税局,也代表台干虽在大陆工作,但在台湾地区可能仍领有薪资,若部份薪资未在大陆申报,反而会有税务风险

段士良建议,台商递交台湾劳保证明文件前要三思,最好仍咨询专业人士意见较保险。

勤业众信税务部会计师徐晓婷也指出,中国大陆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各项政府大数据资料,采取信用级别分类管理,台商务必要依循法遵、保持税务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