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税局 启动税务风险查核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表示,中国大陆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四期的系统勾稽,常会有许多风险提示,需要台商进一步解释原因。过往台商回复后可能就没有后续的调查,可是这波的税务检查若处理不当,除了需自查补税,还可能被稽查局立案调查。
徐丞毅指出,一般中国大陆税务机关会依据行业类型、规模、交易、会计科目性质、税负率、风险等级筛选选案对象、此外还有交易链上下游的税务机关委托协查、风控部门系统自动推送、以及匿名举报等不同的来源。
若台商针对疑点自查,提交佐证资料后补缴短漏税额外,仅会就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征万分之5的滞纳金。徐丞毅补充,有些法定情况如税务机关责任所致、应扣未扣税款等是可以不加收滞纳金;而也有少数特殊情况协商后不缴纳滞纳金,则税务机关会将该笔税款作为无申报临时征收,系统录入在当期而不会自动计算滞纳金。
无论如何,企业自查补报的行为并无法保证未来不会有税务风险,或被税务机关立案调查。若台湾总部的财税管控较分权,当地暂时性地缓解危机,是否意味未来更大的查税风暴真的不得而知。
徐丞毅建议,台商企业总部首先应即时掌握当地状况,沙盘推演初次回复后税务检查的风向与心理预期。例如,掌握该税务人员对此项工作检查任务的工作量、查核态度,尽可能减轻其查核工作量与压力。
其次,台商应定期自我检查,预先了解自身可能税务风险点。例如,结帐后测试开立发票时点是否正确、盘查进项税额组成比例、测算分析重要税务指标等。透过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增值税税负率、总税负率、销货收入与成本变动率等指标,提前改善税负过低状况。最后则是在应对过程中,评估最大与最低曝险值,尽可能引导到较为有利的解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