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报税三大事项 台干要注意

大陆进入报税季,台干须留意2020年是否在大陆居住满183天。图为福州地税综合办税中心办税服务厅。(新华社

大陆报税季来临,会计师提醒,台干今年申报大陆综所税时,有三大注意事项:首先,确认税务居民条件,留意计税方式;其次,一次性奖金仍适用特殊优惠计税方式;第三,此前大陆税务总局公布的《2号公告》已简化作业,并开放多元申报方式。

大陆税务总局今年2月8日颁布《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简称《2号公告》),规定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前,纳税义务人须针对在2020年取得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完成汇算清缴的申报作业。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徐晓婷表示,在大陆的台干及高阶经理人应先检视自己是否在2020年度于大陆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成为大陆税收居民,方须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各项专项扣除及附加扣除优惠。若不具大陆税收居民条件的台籍人员,则可依来源所得按月分次扣缴。

在2020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可适用特殊优惠计税方式,不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若该优惠未在每月预缴税款使用,则可透过年度汇算清缴时重新计算,并申请退税。

徐晓婷指出,《2号公告》已简化年度汇算清缴的作业方式,仅补税金额超过人民币400元或欲申请退税二情况,才须进行办理汇算清缴。

若台干选择透过聘雇单位代为申报作业,应于4月30日前,以书面电子方式向公司确认,并主动提供相关报税资料,进行后续汇算清缴程序

徐晓婷提醒,《2号公告》虽放宽可采用线上、邮寄申报等多元方式进行申报,但不论采何种申报方式,台干均应至少妥善保管5年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纪录及缴税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大陆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对于一次性奖金以及针对提供给包含台湾人的非大陆籍员工住房餐饮、子女教育等津贴可不计入薪资累计课税旧法规定,今年是适用最后一年。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段士良建议,2022年1月1日起员工取得2021年奖金时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在总所得累进的情况下,通常税负会增加,企业评估将2021年全年奖金分期部分于2021年发放,以降低员工2022年一次性取得奖金造成年度税率累进的税负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