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事业申报卡努灾损 四事项要注意

高雄国税局表示,符合相关情形及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者,得予书面审核,应依规定实地勘查,核实认定:受损标的物投有保险部分或可提供会计师签证报告者,不论金额多寡,均予书面审核;受损标的物未投有保险部分,报备损失金额在新台币500万元以下者。

至于应检附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包括灾害现场及毁弃之照片(须加注日期)、保险或公证公司出具之损失清单(未投保者免附)、营利事业固定资产或商品、原物料灾害报告表。

若因灾害致帐簿凭证灭失,请并同灾害损失报请稽征机关派员勘查或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属实。高雄国税局表示,受灾害损坏资产,若有赔偿收入或出售收入,应列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