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税局即时捕捉间接转让股权资讯 台商需留意
大陆税局建构分类监控模型,即时捕捉间接转让股权资讯,已有外商被补税。(shutterstock)
大陆台商常运用境外公司间接投资大陆,当出售该境外公司以间接处分大陆子公司时,依大陆税法规定,应视为直接处分大陆子公司课征资本利得税。然而因前述股权转让发生在境外,且大陆子公司的境外法人股东并未变动,除了上市柜公司必须主动公告外,其他公司的境外交易相对不易被大陆税局察觉,因此有人即使以此方式出售大陆子公司,也不向大陆税局申报纳税。
但由于以上状况,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段士良提醒,大陆已有部分地区的税务局整合内部征管资料、其他公部门与网路搜集的工商资讯,建构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资讯系统,即时监测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等变化;利用包含股东数量、股东注册地及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类型等筛选指标,设计间接股权转让监控模型。
一旦高层管理人员出现异动但境外法人股东没有改变,大陆税务局即启动监控模型分析间接转让股权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若是境外法人股东位于低税负国家或地区,构成资产又以无形资产(如土地所有权)、长期投资等为主,将会被标注为红色最高警示等级,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已有外商因此被查获且补缴税款。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也指出,大陆税务局透过大数据总结经验与规律进行管控,查核态度已渐趋主动。其实间接股权转让并非一定产生大陆税负,提醒企业执行架构调整前预先评估交易安排降低潜在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