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课税 留意三时间点

依土地税法规定,地价税课税基准日为每年8月31日,也就是说8月31日当天土地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土地所有权人,为当年度地价税课税对象。

若在8月30日以前(含8月30日)购买房屋且完成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新的土地所有权人持有土地虽然未满一年,仍应缴纳全年地价税。反过来说,若在8月31日以后(含8月31日)才办妥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者,地价税就由原本的所有权人缴纳,通常物件屋主都会希望尽量在8月底前完成交易,以免遭课地价税。

另名下土地为自用住宅用地符合财政部标准,包括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公亩、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公亩,个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有户籍且未出租或营业等,可向税局申请适用地价税优惠税率千分之2,相较一般用地地价税率(千分之10~55)明显减轻。但土地为共有情况时,各笔土地所有权人都必须提出申请,才能适用地价税优惠税率。

若尚未申请适用自宅的地价税优惠,须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前一年已适用者免重复申请。而部分民众利用自宅从事家庭理发、美容、洋裁、花艺等副业,地方税务局表示,该类副业不用办理营业登记,即使有营业行为,该营业处所仍可视为自用住宅,按自用住宅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

今年地价税于11月1日开征,缴税期限为11月30日。官员提醒,若逾期超过三日才缴税,民众将被加征滞纳金,每三日加征1%,最高将加征10%,若超过12月30日滞纳金期限将移送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