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多缴税! 留意3保险给付节税重点

记者官仲凯台北报导

现行遗产赠与税法》规定父母每人每年有220万元可赠与子女免税额,因此许多高所得民众会在这免税额内,用子女名义购买保险,做为省下大笔赠与税的规划,但寿险业务员提醒要特别注意要保人受益人是否为同一人,否则就会拉高报税金额

▲进行保单规划时,民众要特别留意要保人与受益人是否为同一人,否则发生理赔时,很有可能要多缴税给国库。(图/记者官仲凯摄)

近年来很多民众在规划保险时,夫妻一般会互相指定对方为彼此受益人,寿险业务员表示,要保人与受益人为不同人时,保险期满受益人领取满期金后保险公司会在隔年汇整自动通报,受益人一定会收到税单而必须缴纳。因此建议若不想多缴税,就要尽早把要保人和受益人改为同一人。

寿险业务员强调,一般请领保险给付时,会有以下3种情况得缴税:其一,若是寿险给付,要保人为父亲被保险人小孩母亲为受益人,当发生保险理赔时,母亲就会产生最低税负基本所得。

其二,若为年金险给付,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丈夫、受益人为妻子,出险时妻子会产生最低税负的基本所得。其三,一样为年金险给付,要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父亲、受益人为小孩的状况下,当父亲超过赠与额度时,得缴纳赠与税,而小孩则会产生最低税负的基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