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不踩雷 3大要点必留意
办理遗产税申报最容易误踩3大雷区。(南山人寿提供/吴静君传真)
申报遗产税最易疏忽漏报的3大雷区
亲人死亡时名下如果有财产,不论金额有多少,继承人在亲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应向国税局申报遗产税,不过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有一些分配纷争或者疏于查证内容,而忘记申报或者漏报项目应该要注意,继承人应该注意避免遭处分;银行保管箱的资产,除依规定不计入遗产总额外,其余应并入遗产税申报,留意必知要点才不会踩雷。
首先,被继承人死亡2年前,赠与配偶或者特定近亲的财产,高雄国税局表示,因赠与配偶的财产不计入赠与总额,赠与配偶以外的他人财产,如果没有超过当年度244万元,也免征赠与税,所以常有被继承人常透过生前赠与方式转移资产,在死亡前的2年内赠与配偶,及依《民法》1138及1140条规定的各顺序继承人财产,如子女、孙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及各顺序继承人的配偶等,都应该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并入遗产总额课税。
存在银行保管箱的物品、财产也应该注意,高雄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死亡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租用保管箱,该箱内的现金、外币、黄金及珠宝首饰等财产,除了《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规定不计入遗产总额,其他就应该并入遗产税申报。
财物非被继承人所有 要有证据
国税局举例,曾经就有主张,被继承人保管箱内的黄金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不应计入遗产总额,国税局表示,除非被继承人可以提供佐证资料,否则会被税捐稽征机关认定,列入遗产总额计算。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申请退休后死亡,由继承人领取的退休金,高雄国税局表示,死亡前已向雇主申请核准,但尚未领取的退休金,死亡后才发给继承人受领,就死亡的时间点来看,该笔退休金是属于被继承人死亡前就已经存在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就属于《遗产与赠与税法》规定应申报的债权,应并入遗产总额当中申报。
国税局服务 可查询、计算遗产
高雄国税局表示,自2020年7月起全国各地区国税局就有提供「金融遗产」查询服务,继承人可以就近到国税局或分局、稽征所查询。
除了金融遗产查询服务,遗产税也可以帮忙计算;财政部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提供「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服务」,遗产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单纯案件,民众只要在亲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透过1张申请书或e指线上申请试算服务,由国税局主动搜集整理遗产及扣除额等资料,提供试算通知书,民众确认试算内容无误并回复,即完成遗产税申报。
财政部表示,从实施到今年5月底,申请试算服务案件达12.8万件,符合条件者约8.4万件、占65%,不符合案件占35%。财政部官员分析,不符合案件原因包含遗产是未上市柜公司,涉及公司净值计算、被继承者在死亡之前2年有赠与给子女或者特定亲属,涉及赠与税可扣抵税额计算,以及集保查无股票收盘价或者该公司下市,或者被继承者持有共同持有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