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股票 配股时间课税有别

继承股票配股税负一览

继承遗产应注意获配股利时间国税局15日指出,若公司在继承日前配股,股利也要课遗产税;若继承日后配股,则要计入继承人综所税或采股利分离课税方式

官员表示,所谓继承日就是过世亲属死亡日,继承人必须在亲属过世后半年内向国税局申报遗产税,但如果来不及取得证明文件,可申请延期申报,依遗赠税法第26条规定,最多可延长三个月。

如果该亲属在死亡前持有股票,且公司在该亲属死亡前配股,官员指出,股利仍属死亡亲属,自然要并入遗产总额课税,而继承人免课股利的综所税。

反过来说,若亲属已经过世、公司才配股,官员指出,股票在名义上已移转给继承人、算是继承人个人财产,因此隔年申报综所税时要把股利列入计税

如果过世者是证券大亨、留下大量股票,官员建议,继承人若为继承后才获配巨额股利,可以在隔年申报综所税时自行评估要并入综所税课税或适用股利单一税率,一般来说若综所税率适用30%以上,即可考虑采股利分离课税、股利部分适用28%单一税率。

举例来说,若过世人持有股票1亿元,每年获配5%股利、即为500万元,若为过世前获配股利,则遗产总额要加计500万元股利。

若为过世后才配股,则500万元股利会列入继承人综合所得总额,以现行综所税制来说,继承人获得股利后将适用40%综所税率、股利税负将高达200万元(500万*40%),因此继承人采股利分离课税较划算、股利税负即可降至140万元(500万*28%)。

此外,依我国遗赠税法规定,过世者在生前两年赠与财产将视为拟制遗产课征遗产税,生前两年赠与股票给他人、也要并入遗产总额计税,但可减除已缴的赠与税额,且股票获配股利免计入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