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保管的股票 继承时小心避免短漏报遗产税
台北国税局最近查获一案,一个被继承者死亡时,持有台塑及国泰金的股票30年,没有送存集保,而是自己保管,价值超过2000万元,导致继承时有短漏报遗产税的问题,台北国税局说,继承人在应该要确实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时,所持有的余额申报遗产税,避免疏忽遭罚。
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甲君在生前持有台塑股票50张、国泰金股票340张,因为持有已经超过30年,没有送集保、自行保管,甲君在去年4月死亡,继承人是根据甲君的财产清单和证券存折列载的股票余额数申报遗产税,但国税局向集保公司调查被继承人的保管帐户余额表及保管帐户个专户客户余额表,发现继承人漏报被继承人没有送存集保的台塑与国泰金股超过2,000万元,所以依法补征以及处以罚锾。
国税局表示,被继承者死亡时所留有的股票,包含集中保管证券存折中的股票,与没有放在集保而自行保管。
继承者除了补登集保证券存折,或向证券经纪商查明被继承人生前开户、买卖的股票,须向各股票股票发行公司查询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送存集保股数,以正确申报死亡时持有的股数。
假使继承人只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时有买卖股票,不知是哪一家证券商进行交易,无法掌控具体资料时,可以向集保中心查询被继承者的开户资料和持股明细,以完整掌握被继承者的持有上市柜公司股票,即未送集中保管的股数。
国税局指出,有三种方式调查被继承人的所得及财产归户清单:一,上网到税务入口网申请调查;二,到稽征机关临柜调查;三,纳税义务人为子女或配偶者,使用遗产税电子申办软体下载调查,再运用财产清单分别向被投资公司、券商及集保中心查询核对。
此外,被继承者死亡时,股票的遗产价值是多少,也是缴纳遗产税时民众会关切的议题。国税局表示,上市柜公司股票的遗产价值是依据死亡日的收盘价估算或者是加权平均成交价估算,但如果死亡日当天没有收盘价,那就依照最后一日股票收盘价或者是加权平均成交价估算。
至于未上市柜股票部分,纳税义务人可以依据财产归户清单,向被投资公司申请被继承人死亡时持股余证明和资产负债表,参考每股净值申报遗产价值。